2018年机械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进与教学协调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8年机械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进与教学协调管理的有关规定
发布人:刘加亮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次数:62

机械学院

2018届毕业生就业推进与教学协调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协调教学与就业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2018届毕业班正常的教学秩序,避免就业实习对教学的影响,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办理提前上岗的时间规定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办理提前上岗手续的时间为312日始。

二、可办理提前上岗的情况说明及办理流程

1、已签订《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四联单)的同学,经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认定其可以如期完成毕业设计,且就业单位出具证明需要学生进行实习的,可办理提前上岗手续,允许每周4天到单位实习过程中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但需确保至少1天在校进行毕业设计。

2、已办理提前上岗的学生,由班主任签字确认(见附表1),通过就业指导站审核并上报学院党政后,登记上岗实习时间(见附表2),并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假单(见附表3)每月一签,分两联,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分别留存。

3、已办理提前上岗的学生,每周请假不能超过4天,每周须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1-2次,每周1天返校按照学院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毕业设计,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签到。

三、不可办理提前上岗的情况说明及操作流程

1、未正式签订《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四联单)的同学,每周5天必须在校进行毕业设计。

2、未签约同学每天需按照学院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毕业设计,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签到。

3、未签约同学若因参加单位面试等不能按时签到,必须提供面试单位名称、时间、地点,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方能准假。

四、其他说明

1、学校由专人(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负责考勤,学生出勤情况计入毕业设计平时成绩,对于缺勤达1/3以上的同学,学院有权取消其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2、学生在请假实习期间,若指导教师认为其毕业设计不能按照进度完成,学院有权随时终止其假单,要求其随时回校进行毕业设计。

3、中期答辩通过的同学按照中期答辩前的规定继续执行。

4、中期答辩未通过的同学,无论是否签订《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四联单),都必须到校进行毕业设计,由学院指定机房或者教室,每天签到4次。

5、实习期间如果学校有答辩等相关工作,学生须终止实习返校。

6、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班主任将严格把关,防止学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查实,学院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本规定有效期自2018312日至20187月1日,解释权归机械学院所有,机械学院有权按照具体情况对具体规定进行调整。

机械学院

201834






附表1

17-18学年第二学期班同学上岗实习情况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上岗实习单位名称

四联单是否已签

学生签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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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16







班主任签章:

就业指导站审核人签章:

机械学院


附表2

17-18学年第二学期班同学上岗实习时间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需上岗实习的时间

学生签名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班主任签章:

就业指导站审核人签章:

机械学院


附表3:          机械学院学生上岗实习请假单

(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联)

请将本联交至机械楼301室就业指导站

班级


姓名


上岗实习单位


上岗实习时间

日至日(注:不超过一个月

期间返校时间

每周或注明具体日期

指导教师意见


班主任意见


学院意见


备注


  

机械学院学生上岗实习请假单

(教务办公室留存联)

班级


姓名


上岗实习单位


上岗实习时间

日至日(注:不超过一个月

期间返校时间

每周或注明具体日期

指导教师意见


班主任意见


学院意见


备注


请将本联交至机械楼315室教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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