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激励学生基层就业及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办法
 
机械学院激励学生基层就业及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办法
发布人:曹俊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57

  为助力我校毕业生充分和高质量就业,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相应的激励和帮扶,特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激励及帮扶原则

 (一)激励对象为志愿参加西部专招项目、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工作计划等国家地方基层项目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帮扶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国家级贫困县)、少数民族、就业困难的未就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激励与帮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领导有力,程序规范,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

 二、激励及帮扶条件

 (一)符合激励的基本条件

 当年度参加西部专招、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社区工作等国家地方基层项目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帮扶的基本条件

 1.截止到当年6月20日,尚未就业的应届困难学生;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具备经济或就业困难条件(具备一种即可申请): 国家级贫困县生源学生、少数民族学生、零就业家庭、存在就业困难、身患残疾等。

 三、激励及帮扶途径

 学校贯彻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未就业应届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主要通过以下办法,进行就业激励和帮扶:

 (一)基层就业专项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参加国家地方项目的学生,学校根据最终项目签约协议进行集中奖励。

 1.对志愿支援西部、“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的毕业生,学校优先在评优系列中予以推荐,给予表彰并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2.凡参加并录取“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专招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学院另奖励2000元。

 3.凡参加并录取 “支教、支农、支医”等“三支一扶”项目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学院另奖励2000元。

 4.凡参加并录取上海市“上海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学院另奖励1000元。

 四、实施方案

 1.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好个人就业帮扶申请表,并根据帮扶申请条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对符合就业帮扶对象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进行审核、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3.学校审批后,对符合条件又愿意接受就业帮扶的毕业生,落实专人“一对一”进行贴心服务;

 4.依据毕业生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并登记造册,实施跟踪。

 5.费用支出从年度学生帮困经费中列支。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就业帮扶申请表



 附件:

 上海电机学院就业帮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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