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校毕业生充分和高质量就业,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相应的激励和帮扶,特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激励及帮扶原则
(一)激励对象为志愿参加西部专招项目、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工作计划等国家地方基层项目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帮扶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国家级贫困县)、少数民族、就业困难的未就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激励与帮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领导有力,程序规范,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
二、激励及帮扶条件
(一)符合激励的基本条件
当年度参加西部专招、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社区工作等国家地方基层项目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帮扶的基本条件
1.截止到当年6月20日,尚未就业的应届困难学生;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具备经济或就业困难条件(具备一种即可申请): 国家级贫困县生源学生、少数民族学生、零就业家庭、存在就业困难、身患残疾等。
三、激励及帮扶途径
学校贯彻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未就业应届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主要通过以下办法,进行就业激励和帮扶:
(一)基层就业专项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参加国家地方项目的学生,学校根据最终项目签约协议进行集中奖励。
1.对志愿支援西部、“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的毕业生,学校优先在评优系列中予以推荐,给予表彰并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2.凡参加并录取“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专招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学院另奖励2000元。
3.凡参加并录取 “支教、支农、支医”等“三支一扶”项目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学院另奖励2000元。
4.凡参加并录取上海市“上海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学院另奖励1000元。
四、实施方案
1.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好个人就业帮扶申请表,并根据帮扶申请条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2.对符合就业帮扶对象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进行审核、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3.学校审批后,对符合条件又愿意接受就业帮扶的毕业生,落实专人“一对一”进行贴心服务;
4.依据毕业生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并登记造册,实施跟踪。
5.费用支出从年度学生帮困经费中列支。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附件:上海电机学院就业帮扶申请表
附件:
上海电机学院就业帮扶申请表
本人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数码 照片)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入学时间 | |||||||
曾任 职务 | 联系方式 | ||||||||
院 班 | |||||||||
家庭经 济情况 | 户口 所在地 | 家庭人 口总数 | |||||||
家庭月 总收入 | 人均收入 | 收入来源 | |||||||
家庭地址 | 邮政编码 | ||||||||
就业困 难情况 | 困难原因 | 是否有残疾 | |||||||
意向就业单位 | 签约时间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