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机械类全体同学:
大家好!
经过第一学年的学习与探索以及专业博览会的宣讲介绍,大家对机械类相关专业有了初步的认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结合自身兴趣、特长与职业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机械学院将于近期正式启动2025级机械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本次分流工作旨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保障每一位同学的合法权益。请全体同学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方案,详细了解分流原则、时间节点及成绩核算方式,为即将到来的专业选择做好充分准备。
一、关键时间节点(请务必牢记)
目前我们正处于分流工作的宣传与咨询阶段,请同学们关注以下关键时间截点,切勿错过:
1.宣传咨询期:即日起至第15周。学院将安排专场宣讲会(5月14日18:00,小剧场),请同学们积极参加,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
2.材料提交截止:第二学期第16周最后一个工作日16:00前。需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个人综合表现证明材料至学院学工办。
3.成绩公示:第二学期第18周。学院将公示综合成绩及排名(公示期3个工作日)。
4.志愿填报与录取:第二学期第19周。含志愿填报、资格审核及预录取名单确定。
二、分流核心规则解读
本次分流坚持“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请同学们重点关注以下三点:
1.综合成绩构成:
第一学年绩点折算分(占比75%):这是决定排名的核心因素,请务必重视当前的期末考试。
高考成绩折算分(占比20%)。
德育评价折算分(占比5%)。
2.志愿填报要求:
本次分流包含4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车辆工程。必须填满所有专业志愿。若未按要求填满且未被录取,将视为同意调剂。
3.同分排序规则:
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第一学年绩点、第一学年考试课总分。
同学们,专业分流是你们大学生涯的第一次重要抉择,直接关系到未来的学业方向。希望大家能做到以下几点:
1.重视当下。现在的每一门课、每一个绩点都至关重要(占比75%!)。请务必全力以赴准备期末考试,用优异的成绩为自己争取选择的主动权。
2.提前规划。请仔细研读附件中的《分流方案细则》,计算自己的预估分数,结合兴趣与能力,提前思考心仪的专业方向。
3诚信申报。在第16周提交证明材料时,请确保真实有效,切勿弄虚作假。
如有任何疑问,请在咨询期内向辅导员或学院教务办咨询。让我们共同确保本次分流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附件:1.机械学院2025级机械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细则
2.机械学院机械类招生专业分流说明
上海电机学院机械学院
2026年5月11日
机械学院机械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细则
为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上海电机学院机械学院针对机械类大类招生的本科学生,推行“大类招生、按需编班”的培养模式。该模式紧扣产业发展需求,旨在为学生提供基于自身兴趣、爱好与特长的专业选择空间,助力其精准对接产业发展、实现个性化成长。专业分流是我院实行大类招生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为规范分流流程、保障改革成效,特制定本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
1.学院成立机械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刘军、刘俊
副组长:贺毅强、钟晓巍
成员:印松、吴入军、陆军、叶本刚、王廷军、陈田、杨洪刚、王洁、王能鋆
2.分流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审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确定专业计划接受人数以及审定最终专业分流方案;
(2)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包括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生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与汇总。
3.学院成立机械类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钟晓巍
成员:徐潇、桂夷斐、陈慧、朱勇、王迪
4.分流工作监督小组职责:负责大类分流全过程监督,保证分流工作的公平、公正,接收、处理学生的申诉。
二、分流的原则
在学分制框架下,按机械类专业招生的学生分流坚持以下原则:
1.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具体核算标准详见附件1第三款)排名,优先录取学生第一志愿;
2.对于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按学生填报的后续志愿顺序依次递补录取;
3.如出现志愿、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第一学年绩点、第一学年考试课总分,依据排名进行录取;
4.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将所有可填报专业依序填报;若未按要求填满志愿且未被已填报志愿录取,视为自愿同意接受调剂;
5.依据学校转专业相关管理规定,转入本院的学生,不纳入本次专业分流范围。
三、分流的对象及条件
2025级机械学院机械大类招生且在籍在校学生。
四、分流的专业及数量
以2025年上海电机学院报考指南中公布的机械学院机械类所含专业为准,共13个班。
序号 | 班级数 | 专业名称 | 班级人数 |
1 | 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51 |
2 | 3 | 机械电子工程 | 100 |
3 | 3 | 智能制造工程 | 100 |
4 | 2 | 车辆工程 | 60 |
五、专业分流时间
1.分流细则制定与备案
第二学期第5周前,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各专业分流计划名额及准入条件的制定工作。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正式报送教务处备案。
2.分流宣传与咨询服务
第二学期第7周至第15周,学院组织召开专业分流宣传大会,面向全体机械类大类招生学生正式公布分流实施细则。期间将明确咨询时段与场所,安排专人接待学生咨询,解答分流相关疑问,保障学生知情权。
3.分流启动与材料审核、成绩核算
(1)第二学期第16周:学生须于当周最后一个工作日16:00前,将个人综合表现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完成材料审核确认后,移交至机械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第二学期第18周:学院对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专业志愿填报与分流名单确定
第二学期第19周:周一至周二,学生按要求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周三至周四,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完成志愿填报情况统计,严格依据分流实施细则开展资格审核,确定初步专业分流名单。
5.名单公示、申诉处理与后续落实
(1)第二学期第19周:周四,专业分流名单面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申诉处理:公示期间,学院设立专人负责接待学生申诉、信访等事宜。学生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提交书面申诉申请,监督小组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议并出具处理意见。
(3)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最终分班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生须按分流确定的专业完成后续学业,学院同步做好教学和学生管理衔接等相关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六、特殊情况说明
1.机械大类招生且在该年级大类分流前休学的学生,复学后参加相应年级的大类分流。
2.降级至大一的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仍然在原专业进行学习。
3.转专业转出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七、其他未尽事项
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磋商决定。
附件2:
机械学院机械类招生专业分流说明
1.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流。依照专业志愿对综合成绩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学院分流细则执行分流。
2.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将所有可填报专业依序填报;若未按要求填满志愿且未被已填报志愿录取,视为自愿同意接受调剂。
3.综合成绩的构成
综合成绩由三部分按权重折算构成,具体核算标准如下:一是高考成绩折算分,占比20%;二是第一学年绩点折算分,占比75%;三是机械学院德育折算分,占比5%。
(1)高考成绩折算分
高考成绩折算分按以下插值公式计算得出:
高考成绩折算分=20×(学生本人高考成绩-当地二本分数线)÷(当地理科招生总分最高分-当地二本分数线)
注:如学生所在省份未区分一本、二本批次招生,则公式中“当地二本分数线”统一按该省份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第一学年绩点折算分
第一学年绩点折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第一学年绩点折算分=75×个人第一学年绩点÷4.5
注:学生个人第一学年绩点计算截至18周以前。
(3)机械学院德育折算分
德育考核折算分以《上海电机学院机械学院大学生德育评价细则》为核算依据,按以下公式折算:
德育折算分=5×(个人德育分÷本批次学生最高德育分)